醫生自我保護31條文章
“醫生自我保護31條”
1. 門診的診斷須謹慎,盡量全面但模糊,留回旋余地,如“黃疸原因待查”等。
2. 住院部收治后再次詳細問診及查體,莫以門診或其他醫院為準,門診診斷僅作參考。
3. 部分患者(車禍、暴力傷、醫保、社保等須由第三家負醫療費用)的病歷禁止實習學生書寫。
4. 擴展入院常規檢查,以免部分入院時即存在的疾病因未查出而導致患者認為“住院期間因醫療錯誤所致”。檢查應多做,盡量讓病人作決定。凡患者拒絕之檢查,包括顱腦CT,各項血生化,乃至肛門指診(這可交由實習學生練習),須于病程記錄描述,并由患者或其家屬簽字加帶“后果自負”。病情交待要重,因為每項病情的惡化、加重都會死人——也要患者或家屬簽字。他們簽字越多,你的風險越小。
5. 勿向患者及家屬過多解釋病情,告知其病名及嚴重性即可。
6. 詳細而且有選擇地記錄患者及家屬的于病情治療不利的要求及行為,部分要求其簽字。
7. 按治療的要求書寫病案,而不是按實際情況書寫。如感染創口至少每日換藥,其余可按其是幾級手術、幾級愈合分別對待。病案須如此記載,但實際你根本忘記了換藥則是另一回事。
8. 每次檢查及治療都要上醫囑,患者未行或拒絕的,千萬別忘記入病程記錄,并再行醫囑停止執行。
9. 自己管好自己的病人,禁止他人管理,別幫熟人的忙,你和他熟但患者和他也熟,不是和你熟。永遠不要收“紅包”,收了你就是他的“乖孫子”了。記住病人不是父母,也不是朋友,因為朋友和父母不會把你推上被告席。病人是會把你推上被告席的人,所以要時刻記住病人就是明天會把你推上被告席的原告,那么你就能最大限度來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。
10. 上級醫師的指示一定照做,切記將其分析及醫囑納入當天的病程記錄。這是為推卸責任而采取的“棄帥保車法”。
11. 永遠不要把希望寄托在領導身上,但記得自己搞不定的一定要請示上級。搞不定的推向上級醫生,不要逞強,這不丟人。
12.碰到危重病人,掌握以下步驟,有百利無一害:第一氧氣,第二鹽水,第三向上級匯報。
13. 該下病危下病危,該下病重下病重,然后讓家屬簽字。若他死了,你有已通知家屬的證據,若他僥幸活了,你更不會有事,那顯示了你的本事。但死亡通知你不要亂簽,上級和領導讓你簽的,要留下證據,必要時自己掏腰包復印留證據,因為這涉及一些善后處理的法律事宜。
14. 全面書寫手術前談話,每項意外都可能導致死亡,并詳細向患者家屬解釋,如果他因被嚇著了而不敢簽字,你寧肯不做這臺手術。在這年月,風險大的手術別做,不講理的人別做,工作沒做好的別急著做。
15. 若手術是你主刀,活寫手術記錄(我的闌尾手術記錄就基本上都是一樣的,既未傷到周圍組織器官,也無過多出血,更無清除不徹底的記錄文字)。若你是一助理,照實記錄并交由主刀大夫過目,他不同意就讓他批改,重抄后讓他簽字。
16. 出現其他科問題請有關科室會診,并要求會診醫生留詳細會診記錄意見,并遵照執行,切勿班門弄斧。
17. 妥善保留各種檢查單及會診單,以免其他(本科或外科)醫生改寫。
18. 不必相信下級醫療單位和其他醫院的檢查單及診斷、治療方案,多做檢查沒錯。
19. 診斷證明一定要與病案一字不差。
20. 出院時,填寫治療效果須謹慎。樣例太多,不勝枚舉,勤問上級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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